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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自然科学领域)和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及相应奖励激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36:21 发布部门: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区(市、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大数据局,市属各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各相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自然科学领域)和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及相应奖励激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黔科通〔2023〕12号的要求,现在贵阳贵安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自然科学领域)和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及相应奖励激励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贵州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自然科学领域):从省(境)外全职引进到贵阳贵安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从事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研究的创新人才;从省内普通高校毕业且首次入职贵阳贵安相应单位的人才,达到人才项目认定条件的,可按程序申报,并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二)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贵阳贵安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工程研究中心或创新中心等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研发能力、有研发创新需求的企业,全职从省(境)外引进的从事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研究的科技创新人才。

  二、认定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爱国奉献的高尚品德,坚持科学精神,

  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申报时在筑工作时间未超过1年(2023年1月1日后引进)。

  (二)符合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自然科学领域)创新重点人才引进目录”所述领域(行业)、“企业科技创新重点人才引进目录”所述领域(行业)。

  (三)用人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引进重点人才引进目录之外的其他人才。

  (四)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分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四个层次;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分为“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人才”三个层次。(具体人才认定条件及入选人才支持政策见附件1)

  (五)对引进到贵州工作的院士等顶尖人才,在住房保障、人才服务、团队支持、项目支持、岗位聘用等方面“一事一议”。

  三、申报时间

  (一)因主管部门需对用人单位和人才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把关,贵阳贵安项目系统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00至8月25日17:00,逾期不再进行推荐。

  四、项目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认定条件的,个人自愿申报,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

  http://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网上申报。

  (二)用人单位认定推荐

  1.用人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依据引才认定条件对引进人才进行自主认定,对人才是否符合我省发展需求进行论证,对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认定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经认定拟推荐的人才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认定的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在线完成推荐。

  2.用人单位需下载申报书签章页,完成签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同时将认定推荐情况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认定推荐情况需对单位认定过程、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和公示情况进行说明,明确对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认定材料真实性负责。

  3.对不满足本通知所述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自然科学领域)申报基本条件,但用人单位自主认定具有相当业绩成果的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用人单位应作出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主管部门把关

  1.各区(市、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对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把关推荐,经会商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于9月1日前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不需对推荐申报材料盖章,但需对申报单位把关情况和会商审议情况进行说明,加盖公章后连同推荐汇总表一并反馈)。

  2.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市属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市属国有企业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并经各自党组(党委)研究同意后,于9月1日前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不需对推荐申报材料盖章,但需对申报单位把关情况和党委(党组)审议情况进行说明,加盖公章后连同推荐汇总表一并反馈);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宣传、鼓励行业企业积极申报。

  3.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负责对贵安新区区域内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把关,经新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于9月1日前反馈至市科技局。(不需对推荐申报材料盖章,但需对申报单位把关情况和贵安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情况进行说明,加盖公章后一并反馈)。

  4.市科技局对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两级用人单位和市属高校医院科研院所人才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把关,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线推送至省科技厅。

  5.在筑央属、省属企业、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申报从省级层面推荐。

  五、其他事项

  (一)对已入选的贵州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自然科学领域)、企业科技创新人才,作出相应贡献的,给予对应的贡献奖励激励;2023年主要先对人才进行认定,相关贡献要求、奖励标准和申报流程供宣传了解。(具体申报条件和奖励激励标准见附件1)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自然科学领域)和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做好认定推荐、审核把关等工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通报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三)为避免大量集中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材料会导致管理系统运行变慢等影响申报,请尽可能提前完成网上申报所有程序。

  (四)未注册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登录管理系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身份注册。已注册使用账号的须核实更新基本信息,尤其是单位名称、个人年龄、职称等涉及项目申报条件的信息。

  (五)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本通知和管理系统提示要求,本

  人填写项目申报书(含签字页)、提交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用人单位(申报单位)。项目申请人须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材料缺失、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确保申报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涉密内容不得在申报材料中公开。

  (六)申报截止日前,项目及相应人才激励和贡献奖励申请人、用人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申报程序和要求再次进行在线推荐、审核把关。为避免出现申请人或用人单位主动撤回申报材料忘提交,主管部门推荐遗漏的情况,请撤回后主动告知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人。

  (七)政策相关咨询请联系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联系电话:87989108;联系人:陈俊庆);申报系统的技术问题请直接联系省科技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85817379)。

附件下载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自然科学领域)和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及相应奖励激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黔科通.rar(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申报材料清单.docx(点击下载)

  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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