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渝知发〔2021〕44号)、《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经费资助及运营绩效补贴办法(试行)》(渝知发〔2021〕65号)有关规定,为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加快知识产权运营转化,支撑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贴申报工作,对2022年度产生的运营绩效进行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重庆市内注册或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二)组建有专门运营团队,有合理的人员配备,专职从事知识产权运营或相关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三)运营中心发展方向明确,运营模式清晰,已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
(四)建立了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运营管理制度,运营服务内容和流程设置科学合理,运营参与各方收益分配机制健全完善;
(五)具备知识产权收储、交易撮合或评估评价等线上线下系统功能,拥有与运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营场所;
(六)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拥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许可、商标品牌培育推广、证券化、投融资、作价入股等知识产权运营业务的典型案例。
(七)近两年未被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名单。
二、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贴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运营绩效证明材料(质押融资、交易许可、商标品牌培育推广、证券化、保险、投融资、作价入股等具体情况)。其中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交易许可应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数据为准。
三、申报程序
按照“单位申报、区县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和兑现”四个环节,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助工作。
(一)单位申报。参加年度绩效补助的单位据实填写并提交《重庆市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助申报书》(附件1)和佐证材料清单(附件2)。申请表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需加盖公章;佐证材料清单一份。
(二)区县审核。8月20日前,各区县局对照辖区内各单位提交的申报书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汇总各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纸件和电子件上报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专家评估。市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形成绩效补助评定结果。
(四)结果公示和兑现。市局对2023年度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助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并拨付补助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应准确填报信息,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将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二)区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绩效补助工作,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本辖区内的单位申报材料审核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做好服务,提高审核质量和效率。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7月18日
(联系人:运用促进处 王老师;联系电话:67097232;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2401室;邮编:400023;联系邮箱:cqzscqyy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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