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有关认定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申报企业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2)及《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附件3)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将加盖企业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一份)送至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二、各区初审上报。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根据需要可实地核查,切实把好材料初审关,汇总初审通过的企业相关信息,形成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4),并于2023年8月16日前,将推荐上报文(附可编辑格式的汇总表),加盖区局公章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光盘一份)报我局(技术创新科)。
三、开展申请变更。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在2023年认定工作中,按要求审核本地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对于符合要求的,请各区将申请变更汇总情况、企业纸质变更资料(一式一份,附件5)于 2023年8月16日前一并报送我局(技术创新科)。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7日
(联系人:伍卓峰,联系电话:8216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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