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21〕5号)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开展了总部企业租房和购房补助的申报核算工作。经发布通知、申报受理、材料审核、数据核算等程序,现将拟补助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名单外的补助申请不符合条件,未获得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的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89
邮编:518035
咨询电话:88127442;88120451
咨询邮箱:zhc@sz.fgw.gov.cn (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公司名称+咨询事项,我委将在查实相关情况后逐一回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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