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超低能耗建筑等试点项目的通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等试点项目评审的通知》,在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环节,确定新城建示范及智能建筑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1-1A,1-2栋等7个项目为广东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和节能改造试点项目,确定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公交站场等17个项目为广东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和节能改造典型案例。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试点项目申报单位要按计划推进项目,经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试点验收。典型案例要及时总结,输出可复制推广经验。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推动各项试点技术有效应用,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
试点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项目所在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沟通联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黄琼,联系电话:020-8313709,电子邮箱:zjt_kxc@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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