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全省医学科技创新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均衡布局,培育创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后备力量,根据《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川科社〔2021〕3号),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组织完成了第三批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评审工作,现公布第三批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名单(见附件)。
请各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按照《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中心的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为中心建设及开展临床研究提供人、财、物等相应的条件保障。
特此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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