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企业科技创新活动,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2024年度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一、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45名左右科技人才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养创新人才,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选派来源和资格条件
(一)“企业科技特派员”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产业研究院中选派,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对相关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有浓厚兴趣,有志于服务企业的科技创新。
(二)申报派驻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内(含我市离岸科创平台)企业;
2.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能为企业科技特派员提供配套科研条件;
3.明确科技特派员服务内容,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三、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能
(一)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
(二)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三)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技术难题。
(四)促成共建创新平台,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五)联合培养人才,优化企业研发团队。
(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改善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水平。
(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技术水平。 四、服务时间和选派方式
“企业科技特派员”每批服务期1年,一般为当年8月份至第二年8月份。选派人员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兼职服务企业,原则上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5天。 五、选派工作流程
1.湖北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填写《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其中,在黄高校需科研处汇总后出具推荐函于7月18日前提交市科技局。
2.黄石市企业填写《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申请表》(附件3),由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后出具推荐函于7月18日前提交市科技局。
3.由派驻企业、派出高校、科技人员三方签订《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附件4),于7月21日前交市科技局备案。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发挥好科技特派员与派驻单位的纽带和桥梁作用,认真调查区域内企业的技术需求,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派出单位的沟通联系,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精准服务提供保障。
2.各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单位组织好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与推荐工作,遴选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技术精良的科技人员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切实发挥特派员解决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外专科 李文雄、张瑞东;
联系电话:0714-6236212、18108691827;
邮 箱:286823582@qq.com;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广州路21号1栋;
工作QQ群:431047566
附件:1.《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2.《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3.《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申请表》
4.《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
黄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