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科技专项“揭榜挂帅”制度的要求,调动全社会力量攻克制约宜昌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难题,现将征集市级2023年度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次征集以技术攻关类项目为主,申报单位须是在宜昌市城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2.申报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要求(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项目需求必须是聚焦我市现代化工新材料、生命健康、新能源与高端制造、大数据及算力、文化旅游等产业领域紧缺急需、应用场景明确、关键技术需求。行业已解决,企业自己有能力解决的技术需求不予受理。
4.技术需求应真实准确,对揭榜方不设地域、行业门槛限制,无注册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2023年宜昌市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表》(附件1),就需求背景、需求内容、现有基础情况、对揭榜方要求、产权归属、利益分配要求等方面阐明项目需求,单个项目投入资金总额应不少于200万元,且支付揭榜方的资金不少于50万元。用A4纸打印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PDF电子版报送至项目推荐单位。
(二)单位推荐
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城区科技(和经信)局、宜昌高新区科创局、市直和中省在宜单位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要认真遴选审查,将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附件2)以及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和PDF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三)专家评审
市科技局将对所征集的项目需求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论证,择优予以发榜。
三、有关要求
(一)揭榜制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对申报项目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再受理市级项目申报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根据揭榜制专项经费统筹安排项目支持资金。按不超过单个项目投入总额30%的资金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发榜方应支付揭榜方的资金总额且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科何鑫 胡晓芸 0717-6734554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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