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市监〔2022〕16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东莞市2023年度知识产权金融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受理项目范围
(一)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项目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资助项目
二、申报程序
采用网上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请书和提交书面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上申报
1. 申报单位登录东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系统(http://120.197.146.233/ujet/,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2023年项目”选择本项目,按要求填写申报书,上传所有申报附件材料后再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上传的佐证材料要求使用PDF格式,同一项材料应当扫描成一个文件,不得分拆扫描。
2. 网上申报时间从2023年7月11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截止,为避免申报截止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申报单位请及时做好填报工作,尽早提交,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予补报。
3. 线上填写及材料上传操作遇到技术问题时,点击进入申报系统见“常见问题解答”或求助系统技术QQ号:2995777475寻找解决方法。
(二)线上审核
各市场监管分局于2023年7月31日前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请务必核查申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专利保险保单的填报情况和专利质押融资评估相关材料等)。
分局初审通过后提交市局审核,市局在2023年8月4日前完成线上复审。
(三)提交纸质材料
线上审核通过后,系统审核状态显示“科室网上复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应在系统点击“生成PDF”并下载带编码水印的申报书,申报书以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加封面后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装订扣、装订条)。
报送份数和要求:材料一式两份(均为复印件盖章原件),由所属市场监管分局核对相关原件并出具审核意见,于2023年8月 10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书面审核(地址: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六楼612室),未按时提交视为书面审核不通过。
(四)公示拨付
市市场监管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根据具体情况,以报送相关部门核实无不予资助行为记录的方式确定项目资助单位后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项目资助通知并拨付资助资金。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吴城,联系电话:26986676)
原文链接:
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选惠州市2024年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活动线上销售平台企业的公告
关于2024年云浮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鼓励高质量投资)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2024年度集成电路专项(暨深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拟资助项目名单的公示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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