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建〔2023〕29号
广州市、佛山市、清远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30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专项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3〕176号),现将2023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具体项目、金额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广东省财政厅
2023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选惠州市2024年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活动线上销售平台企业的公告
关于2024年云浮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鼓励高质量投资)拟安排计划的公示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关于2024年度集成电路专项(暨深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拟资助项目名单的公示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服务单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