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乡村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办人发〔2023〕102号)文件要求,现就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程序
推荐对象应满足《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人选要求。
(一)坚持择优推荐。主要采取逐级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基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把好人选入口关,全面了解推荐对象的政治思想品行,并就人选遵纪守法情况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文化和旅游部。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坚持统筹兼顾。注重推荐既能在乡村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能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带头人。曾入选过2019-2022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把握推荐重点。对于常年在乡村从事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挖掘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一定群众威望的带头人,要进行重点推荐。带头人依托项目(活动)具备公益性或尚且处于起步阶段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推荐为一次性项目资助人选,文化和旅游部将择优进行遴选资助。
二、相关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对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要求,按年度开展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推荐工作,培养支持一定数量的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实施方案。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与本省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联系,对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强化联系服务、搭建“两个平台”、实施“三个结合”、注重“四轮驱动”等支持政策,研究提出本辖区内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措施。要将支持措施与现有人才项目充分优化,将培训资源、扶持资金、优惠政策等充分整合,注重可行性和实践性,切实把对带头人的支持措施落到实处。要及时了解带头人工作开展、生产经营及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情况,加强持续指导,引导带头人队伍健康发展。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带头人工作信息报送,将本地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实施情况、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于每年年底前报送文化和旅游部。
三、材料报送
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于9月30日前将本地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实施方案寄送至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将带头人书面推荐材料寄送至项目执行单位: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并将书面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本地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工作情况、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等内容。
(二)各推荐人选的《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支持项目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2-3)及推荐人选附件材料等。
请将上述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地址:
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5号214室,邮编100013)
联系人:刘茜、贺凯
联系电话:010-64208743
电子邮箱:xcnr2020@163.com
(二)政策咨询:
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人才处
咨询电话:010-59881802
(三)材料与表格下载:
登录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ct.gov.cn),在首页“信息发布”栏目,点击“工作信息”,找到“2023年度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推荐工作用表”进行下载。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3年7月3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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