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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46:00 发布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遂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拟组织开展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遂选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制造业领航企业是指具备较强产业链整合和引领带动能力在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具有较强话语权和影响力,综合实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开展制造业领航企业避选是积极探索领航企业培育路径的重要举措,通过采取“企业争创、地方培育、部门支持”的工作方式,建立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持续优化对企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领航企业积极参与全球要素配置,对标“世界一流”,实现发展壮大,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逐步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为实现制造强省建设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企业本着自愿申报原则,向各板块工信部门提出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申请,提交申报资料和电子文档。申报企业基本要求见《江苏省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条件》( 附件 1)

  (二)板块推荐。各板块组织对企业申报资料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优质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我局对申报企业进行进一步审核,必要时可开展实地核查,择优推荐相关企业申报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

  (三)组织遂选。省工信厅将按照迷选标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必要时赴实地核查,择优确定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名单未入选企业直接纳入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库。

  (四)培育服务。建立政企联系机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做好领航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加强要素保障、强化金融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切实解决发展难题。对列为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的,优先推荐参与工信部国家制造业领航企业评定

  三、申报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请各板块指派专人负责,加强组织动员,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通过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mejs.cn/yhqysq.aspx)统一申报,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填报一致。推荐上报文件、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审核盖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于7月24日前报我局。

  (二)坚持好中选优。各板块可优先从省“百企引航”计划入选企业、超百亿企业、省 16 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 50条重点产业链内的龙头骨于企业中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切实推荐一批能引领产业创新发展、企业品牌卓著、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参与迷选。

  (三)强化跟踪服务。各板块同步建立健全领航企业培育服务机制,加强运行监测机制,定期调度入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难点问题,及时反映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诉求,每年年底组织开展领航企业培育发展情况评估,并向我局报送领航企业培育工作情况。

  联系人:苏昕,68788866,邮箱: 511217319@qq.com

  附件:

  1.江苏省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条件

  2.江苏省制造业领航企业申报表

附件下载
附件1-2.pdf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6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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