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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关于征集光明区2023年卓越质量培育项目申请意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4:26:58 发布部门:光明监管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辖区质量发展新优势,延续我区对提升企业发展质量的要求,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我区持续开展质量引领工程,实施“卓越质量培育—区长质量奖—市级以上质量奖”梯队培育,鼓励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若干措施等文件,我局面向全区企事业单位征集光明区2023年卓越质量培育项目申请意愿。我局可以组织专家开展专题辅导服务。后续我局将开展区经发资金光明区2023年卓越质量培育项目申报,对经评审达到较高成熟度的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区内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条件

  (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三)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较完善,合法运营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和业绩,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产品或服务质量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获得过省、市、区质量奖励的单位、获得过往届卓越绩效试点工程资助的单位均不再受理申请。

  三、提交材料及时间

  请各申请单位于2023年8月10日前提交《光明区2023年卓越质量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word版和加盖公章扫描版至邮箱:gmzlk@mail.amr.sz.gov.cn;

  四、公益培训

  定于2022年7月17-18日,在光明区凤凰街道南太云创谷4栋副楼招商运营中心二楼培训室,举办卓越质量培育集中宣贯会,全面讲解项目评定标准、指导自评报告撰写,各单位均可免费参加,欢迎报名参会。联系人:黄先生,0755-88211030(https://lps.eqxiul.com/ls/KDAFkv0M?bt=yxy&eip=true)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评审标准原则上依据最新执行的《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可以根据深圳市和光明区最新政策进行调整。

  (二)请各申请单位提前筹划准备《自评报告》以及相关证实性材料。《自评报告》应对照《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DB4403/T116—2020)编写,要求文字简练、凸显特色、内容完整,数据客观真实、注重比对,含图表不超过3万字;证实性材料,含相关资质、荣誉、绩效证明等。《自评报告》以及相关证实性材料的具体提交时间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三)咨询电话:黄先生,0755-88211030

附件下载
附件:光明区2023年卓越质量培育项目申请表.doc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2022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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