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龙岗区旧工业区增加辅助性设施类综合整治改造升级,完善园区配套,提升园区环境,合理利用产业空间,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根据区领导工作指示,我局拟对《龙岗区旧工业区增加辅助性设施类综合整治改造升级实施细则(试行)》(深龙工信规〔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市府令第290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市府办〔2016〕38号)、《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规划资源规〔2019〕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我局草拟了《龙岗区旧工业区增加辅助性设施类综合整治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版)》,为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如有意见,可在2023年8月13日前通过传真或邮件反馈至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刘伟平
咨询电话:0755-28949032
传真:0755-28949300
邮箱:lgcykjbzk@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