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化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国知办发服字〔2020〕46号)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知发〔2020〕157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现将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面向全省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以申报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二、申报条件
(一)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具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及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本省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相关数据库和检索分析工具等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江苏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附件1);
(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人员有关资格证书材料;
(三)近三年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开展情况;
(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发展规划;
(五)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
(六)其他能够证明具备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申请认定的服务机构要认真准备材料,并对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7月20日前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pm.jsipp.cn/nbsgd/jsip_pms/main/login.html)在线注册账号、提交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五、联系方式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 线 67068000
刘老师 67068221
许老师 67068015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蒋老师 66681673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委员会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原文链接: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