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3〕5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有序、高效推进吴中区2023年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 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 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三)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
(四)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五)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六)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要求获市级认定文件印发时间须在2022年8月10日之前。
同时,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报:
(一)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二)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申报要求及途径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和申报程序详见省厅通知(附件)。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江苏政务服务”网,企业使用“企业法人” 登陆,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选择“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评价”在线办理,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线下需递交2份纸质件申报材料。
网址: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7/index.html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编写、初评方法、推荐要求参照《工作指南》执行,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在项目申报界面从“2023年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项目进入,填报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线下需递交2份纸质件申报材料。
网址:https://www.szzxzjsb.com/fund/declare_fund/guide/412796200903774210
(三)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参考格式材料请至苏州市专项资金管理系统首页申报通知下载。
(四)聚焦我省“1650”产业体系,重点围绕省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和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五)申报企业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见附件1: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评方法)进行自评,自评分低于65分的,建议培育更加成熟后申报。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一)企业报送的省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管理系统”填报的申请数据及佐证材料对应一致。线上、线下报送的数据材料不一致的将不予认定。
(二)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材料于7月14日前,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材料于8月7日前递交,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胶装后报送至吴中区工信局,申报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excel)电子版同步发送到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j.tzk@szwz.gov.cn。
四、联系方式
技术创新科(工业类)
0512-65287617
信息产业科(软件类方向)
0512-65273630
地址: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创新大厦二期1213室
吴中区各板块联系方式:
度假区产发局:66517880
经开区产发局:66565240
高新区产发局:66210125
五、附件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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