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科)局、火炬管委会,各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闽工信函产业〔2023〕314号)和《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3〕2号),现就组织开展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含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下同)遴选和第四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第七批省级单项冠军(含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
二、第七批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
申报企业应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工业龙头企业之一,同时必须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必须主导或参与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制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申报“单项冠军企业”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应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申报“单项冠军产品”的,对该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作要求。
填报的细分产品分类,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二)长期专注于瞄准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
(三)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以申报产品销售量计算)位居全国前5位或全球前10位。
(四)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
(五)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重视研发投入,拥有一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设立了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六)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
(七)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八)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严重违法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九)申报范围:产品领域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具体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新能源、节能环保、航空航天与海洋装备、其他(数字创意技术装备、疫苗)”八个重点领域(详见附件1)。
企业需核对并明确属于今年度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8个重点领域中的哪项细分领域,如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项下“基础电子元器件”等。
三、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书(见附件2)。
(二)近三年申报产品市场占有率说明材料(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申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须提供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70%的说明材料。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应包含研发费用情况)。
(四)企业设立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佐证说明材料。企业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专精特新企业或省级工业龙头企业的证明材料。
(五)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材料;
(六)企业拥有的标准制定、知识产权、质量认证、品牌荣誉等相关材料及目录。
(七)企业认为有助于参评的其他材料。
四、第四批单项冠军复核工作安排
根据《实施细则》关于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我市第四批省级单项冠军企业(详见附件5)填报《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书》(附件2,申报类别勾选,单项冠军企业复核或单项冠军产品复核),提供相关复核材料报市工信局初审(复核材料、复核流程与申报第七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相同)。单项冠军企业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达不到企业主营收入70%以上的,可申请复核相应产品为单项冠军产品。
五、政策扶持
对新认定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授予证书。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优先推荐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同时在申报省级、市级有关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市场开拓、节能减排等政策支持的项目时予以优先支持。
六、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方式
新申报企业与复核企业均需提供申报材料纸质版二份,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装订平整(需有目录等)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市工信局,并附《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报书》电子文档光盘(Word或WPS格式,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文档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新申报第七批单项冠军的企业须填写《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第四批单项冠军的企业须填写《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不放入装订材料中,无需盖章,无需扫描,填好后请于7月20日前将Excel版发至市工信局产业处邮箱(gxjcyc@xm.gov.cn),以便市工信局开展项目汇总、现场核查安排以及安全、环保、信用查询等相关工作。
市工信局对单项冠军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并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有无环境、节能、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对拟推荐的企业通过信用查询排除“失信黑名单”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工信厅。
(二)报送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26室。
联系人:市工信局产业协调处 2896599 2896779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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