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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发布2023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7日 13:57:59 发布部门: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收藏

  现公布《关于发布2023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发送电子邮件或以信函方式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12日

  地 址:无锡市梁溪区永和路28号市市场监管局1403办公室

  邮 箱:937604310@QQ.com

  联系人:吴俊

  电 话:0510-81009232

  关于发布2023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无锡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根据年度知识产权经费预算安排,现将2023年无锡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的申报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及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资金的支持对象为依法在无锡市(不含江阴、宜兴)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或单位、企业及个人应当符合当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2.申报单位须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与核算体系;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有实施知识产权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无严重失信行为。

  3.近三年有应结未结、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4.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指南”支持的范围和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

  2.项目实施周期内项目经费实行专账核算;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有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新项目。

  3. 评审制项目同一单位每年支持总数不超过2个,内容相同项目(包括在建或者结题的项目)不得在知识产权项目中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在本年度市知识产权项目立项资格,并记入项目管理信用档案。

  二、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 (http://58.215.18.150:51368/)注册登录申报系统后进行网络申报。进入申报系统后,要补充完善本单位的基本信息;填报时,必须仔细阅读网上各类项目申请书中的填报说明;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辖区内申报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工作,同时提交各类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从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锡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cjgj.wuxi.gov.cn/下载)。通过网络初审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用A4纸打印,准备指南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按项目申请书、指南要求的相关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6份报送至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出具推荐意见,连同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送达地点为无锡市永和路28号14楼)。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应合理设定本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填写XX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及分期实施计划等。特别提醒: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签订合同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3.项目申请书上应有申请单位财务部门盖章和财务负责人签章、法人签字、单位公章及主管部门的公章等;附件材料中涉及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有审计公司印章(财务报表应有财务部门的印章)。

  4.项目申报单位须签署信用承诺书,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同意项目管理部门可以查询本单位的相关信用信息。

  三、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已注册过的单位需要更新单位的相关数据。

  2.申报项目时务必选对相应的项目类别。

  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对申报资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补齐的申报资料。

  四、申报受理截止时间

  促进类项目共6类:

  1.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

  2.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项目

  3.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项目

  4.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项目

  5.产业知识产权导航项目

  6.高知名度商标项目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中午12:00。纸质材料送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截止时间2023年**月**日。

  五、组织申报要求

  1.加强项目组织。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进一步深入调研,加大工作力度,组织推荐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

  2.严格规范程序。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完善和规范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确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

  3.严禁弄虚作假。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项目名称与内容是否符合项目定位要求,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发现,除追回资金外,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照相关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六、联系方式

  1.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联系电话

  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马腾飞,82698062

  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顾红芳,88700611

  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张帼巾,83593153

  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顾及人,81170027

  新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赵伟,85213881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邹丽琳,85062969

  2.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616289。

  3.各类项目申报联系人电话详见各“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下载
2023年度无锡市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doc(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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