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2023〕42号)要求,现就组织做好2023年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一)申报条件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要求
1、各板块负责申报的组织和初审推荐,于7月10日(周一)前汇总申报单位的申报意向表(附件2)报送至区科技局。
2、申报单位请登录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上传项目申报书(附件3)、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链接:http://xcqfzx.szxc.gov.cn/xcesp/apps/common/app/s/L)
(三)其他事项
1、网上申报时间为下发通知之日起至7月12日(周三)17:00。
2、7月18日(周二)17:00前,各板块按照要求将:①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三份,签字盖章)、②项目基本信息表(一式三份,盖章)、③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汇总并经板块盖章后报送至相城区科技局研发合作科(区行政中心10号楼207室),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3、请各板块严格把关,一旦发现并查实材料造假,该企业将记入科技信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一)申报对象
在苏州市相城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按照《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倍增工程实施细则》(苏科规〔2020〕8号)第四条相关要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见附件7。
2、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项目名称为:苏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X为企业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三)组织要求
各板块负责申报的组织和初审推荐,申报单位请登录相城区惠企通服务平台,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项目承诺书、项目申报书(附件8)及相关附件材料。(申报链接:http://xcqfzx.szxc.gov.cn/xcesp/apps/common/app/s/N)
(四)其他事项
1、网上申报时间为下发通知之日起至7月21日(周五)17:00。
2、8月4日(周五)17:00前,各板块按照要求将:①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三份,签字盖章)、②拟推荐市级工程中心信息汇总表(附件9,一式一份),汇总并经板块盖章后报送至相城区科技局研发合作科(区行政中心10号楼207室),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3、请各板块严格把关,一旦发现并查实材料造假,该企业将记入科技信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研发合作科:85182161;85182158
各板块联系方式:
相城经开区 69397911
苏相合作区 66186120
相城高新区 65357302
高铁新城 66158560
度假区(阳澄湖镇) 65423880
黄埭镇 67592978
渭塘镇 67591602
望亭镇 66700597
黄桥街道 65461329
太平街道 65433875
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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