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关于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1. 申报对象
在吴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见附件。鼓励未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申报。
2. 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8月1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按封面、项目基本信息表、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和电子版PDF报送至所属板块,各板块汇总后于8月14日17:00前将《项目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和《推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盖章件、企业纸件和电子版PDF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
请纳入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序列的市级工程中心填写《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信息汇总表》,并于9月15日17:00前将盖章扫描件PDF报送至所属板块,不参加监测评估或已不满足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的机构不再纳入市级工程中心管理序列。各板块汇总后,于9月18日17:00前将《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信息汇总表》盖章件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三、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高新科
0512-67683639
度假区产发局(科创局)
0512-66517880
经开区科创局/企服中心
0512-66565712/66506058
高新区科创局
0512-66210115
附件:
1.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
2. 项目基本信息表
3. 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4. 推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
5. 技术领域分类标准
6.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监测评估信息汇总表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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