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廊坊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临空经济区(廊坊)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全市研发创新能力,加强域外科技资源的引进利用,根据《廊坊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暂行办法》(廊科〔2015〕2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廊坊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临空经济区(廊坊)发展改革和财政局等归口管理部门要严密组织,突出重点。在申报对象上,鼓励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对县域经济带动作用强的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申报;在申报领域上,支持现代商贸物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机器人等相关领域的单位建设研发平台;在组织方式上,充分利用“双百互进行动”中建立的合作关系,积极推动廊坊市企业、高校院所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一批研发平台,作为引进科研成果、吸引研发人才的载体。
二、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官网—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通知公告栏—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说明”。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时间为7月12日-8月11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时间为8月16日前,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5日,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与现场考察,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将市级研发平台现场考察表(附件1)、申请书、廊坊市研发平台建设运行方案(附件2)、证明材料书面材料各1份,加盖归口管理部门印章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平台合作科(电子数据以附件上传),市科技局将视情况对初审及现场考察情况进行抽查。
联系人:刘建涛关泽琳
联系电话:5212177,5212191
电子邮箱:lfskjjpthzk@163.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西门快递驿站(廊坊市科学技术局收)。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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