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有关企业:
根据《姑苏区高质量发展产业扶持政策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文商旅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 2022 年度区级文商旅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全域旅游引导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日至 7月31日止。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关系在姑苏区的旅游企业或机构;
2.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项目资金筹措能力,且已完整运行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
3.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责任投诉、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未满两年的不得申请。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制作目录),报送1份材料:
(一)2022 年度保护区、姑苏区文商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022 年度财务报表等资料复印件,以及旅游行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2);
(四)企业承诺书(附件3)。
四、申报流程
1.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相结合。项目网上申报通过网址:http://xm.gusu.gov.cn/,选择“2022 年度姑苏区文商旅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全域旅游引导资金)”进行填报,首次登录需注册,联系所属街道设置申报权限。纸质申报书按要求报送,一律用A4纸、四号仿宋字体打印,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单位将申报纸质资料报所在街道。
3.各街道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步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初审工作,对审核通过的项目,于 8 月 15日前将加盖街道公章的纸质材料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至区教体文旅委旅游开发处(平川路510号区政府1号楼1115室)。
五、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为以下11类:1.江南小书场、江南小剧场项目扶持(第16条);2.载体和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第25-27 条);3.旅游标准化建设扶持(第27条);4.旅游创新产品(业态)和旅游商品奖励(第28、30条);5.旅游精品酒店(特色民宿)奖励(第29条);6.旅游节庆活动奖励(第31条);7. 旅游图书奖励(第32条);8.旅游目的地营销奖励(第33条); 9.旅游会展奖励(第34条);10.旅游创新人才奖励(第35条);11.上级旅游政策配套资金(第36条)。
以上项目均按照“企业申报-街道初审-区教体文旅委汇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审-领导小组备案或审批”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核。
六、其他事项
请各街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文商旅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第16条、第25-36条),做好申报组织和初审工作。联系人:区教体文旅委旅游开发处,沈文虹、韩怡盈;联系电话:68728115。
请需要申报的企业先与所在街道联系。
平江街道:康美蓉 18086707655 ;
金阊街道:周 珊18521309750;
沧浪街道:张云霞18913544909;
双塔街道:季赵量18662299708;
虎丘街道:沈逸蓓15852933512;
苏锦街道:王佳蕾 13861306643;
吴门桥街道:魏王骁晨 13862421131;
白洋湾街道:范泽洋 13625274628。
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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