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乌鲁木齐市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乌昌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专项资金试行办法》《乌鲁木齐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申报指南要求,现对2023年乌鲁木齐市“两区”企业提升巩固创新主体地位后补助奖励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4日至7月12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立项项目存在异议的,均可向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与成果转化科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高新科杜盼盼2824360
诚信监督电话:0991-281967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兴街5号
邮政编码:830000
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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