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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5日 13:54:25 发布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收藏

  粤财工〔2023〕39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试点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拟申报试点城市应为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示范带动性强,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地级及以上城市。

  二、方案编制

  拟申报试点城市要严格按照财建〔2023〕117号文的要求组织申报工作,编制本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将制造业关键领域的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在重点行业领域中进一步确定具体细分行业开展试点。

  三、工作要求

  (一)请有申报意愿的试点城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定本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各1名,于2023年7月5日前通过粤政易报送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

  (二)请有申报意愿的试点城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刻录,含可编辑word版和PDF版)各一式两份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电子版上报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陈一凡,020-83170117;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曾强,020-83133402;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12室)

附件下载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pdf(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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