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银发〔2017〕66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和《淮安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淮安银发〔2020〕50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3年6月份审核通过的徐汝华等6名创业者申请“富民创业贷”信息进行公示,申请贷款合计375万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12169
贷款政策资格规定:个人申请贷款不超过50万元;申请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创业项目注册登记5年内;除助学、住房、购车贷款及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借款人提交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应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
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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