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建设期延期批复,省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2022年度第二批)及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共计15个承担单位延期建设期已到期,我局拟启动对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 2022年度省下放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的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广项目、粤港澳大湾区商标品牌培育大赛项目等4类项目(11个);
2. 2021年度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等1类项目(3个);
3. 2022年度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第二批)等1类项目(1个)。
具体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将采取如下方式进行:
(一)开展项目财务审计。我局将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整个项目的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工作,并将专项审计报告作为平台验收时的材料之一,供验收专家评审参考使用。审计采用现场实地审计形式,具体审计所需资料(详见附件2)将由会计师事务所与承担单位进行对接,请于7月5日前按要求备齐相应佐证材料,并由项目主承担单位负责组织统筹全部材料及安排审计会议场所。7月底将开展并完成承担项目审计工作,具体审计资料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结题验收材料准备。请对照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书、项目合同的要求,组织编写《东莞市知识产权工作项目验收书》(样式见附件3)、《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及项目支出类绩效自评指标表》(见附件4)及相关结题验收材料(详细清单见附件5),于8月9日前将编写好的结题验收纸质材料提交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112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楼612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分别以PDF版和WORD版报送至我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邮箱dgipcj@dg.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承担单位+ ****项目结题验收材料”,发完邮件请及时致电26986676,确认邮件是否收到)。
(三)书面材料核查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验收。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核查,包括材料核查和现场答辩两个环节。请主承担单位准备好项目实施工作汇报PPT(拟15-20分钟),现场答辩时应尽可能携带验收材料所涉财务支出票据及凭证和佐证原件、可佐证项目成果和实施工作但未汇编进册的有关材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中的业务骨干,包括熟悉项目实施内容和财务支出的工作人员,均须参加验收会议,以确保能准确解答专家现场提出的问题。
三、其他事项
(一)装订要求。所有验收材料均要求完整编好目录和页码,用A4纸打印并胶装成册(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若材料页数过多可分册装订,若材料原本已是单独装订成册的,则标记附件编号单独作为附件,无须再与其他材料一起装订)。
(二)项目结题验收时间安排。结题验收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报名表,另行通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郭顺鹏、吴城、邓思韵,联系电话:26986718,26986676,26986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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