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股权投资机构、基金业联合会: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苏州股权投资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苏府〔2021〕41号),为鼓励股权投资在苏州集聚发展,加大股权投资专业人才奖励,设立苏州市股权投资专业人才奖。对经认定的股权投资领域核心专业人才(连续在苏从业满一年,依法在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年工资薪金不低于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每人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40万元。为做好股权投资专业人才市级财政奖励申请和发放工作,现请各相关股权投资机构开展申报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股权投资专业人才奖励采取单位推荐、集中申报、专家评审的机制。推荐单位为注册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基金管理人。推荐单位自身须满足的条件和推荐名额,以及推荐的专业人才须满足的条件参照《关于印发苏州市股权投资专业人才市级财政奖励细则的通知》(苏金管发〔2021〕62号,以下简称“细则”)。申报2023年度奖励对应的投资企业数量和投资规模应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享受过股权投资专业人才奖励的个人,三年内不得重复申请此项政策。
二、申报方式
正式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需通过苏州私募基金综合服务平台(www.szsmjj.com)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8时至2023年7月28日17时。申报系统将准时关闭,逾期视为不参与2023年度奖励申报。申报所需材料参见细则,奖励资金申请表格可在系统内生成,须按照提示扫描上传推荐单位及相关推荐对象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须真实合法、加盖公章(多页说明同一问题证明材料可加盖骑缝章)。结束申报后应于2023年8月10日前线下送达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1.奖励资金申请表格;2.推荐单位及相关推荐对象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可选用邮寄方式报送,并保留相应原件备查。邮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8楼毛浩宇收(请注明申报股权投资专业人才相关奖励)。
三、申报组织
申报完成后,我局将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查,对于材料不齐全的申报主体,告知申请主体补齐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后续将组织专家评审,复核后对外公示,并抄告人才对应推荐单位所属板块。为
保障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专业人才享受到奖补政策,请各市(区)金融监管局(金融办)转发辖内股权投资机构,请苏州市基金业联合会转发会员单位,请各相关主体认真填报,避免遗漏。若有其他疑问可加入答疑QQ群(群号:878520967),或联系金融监管二处毛浩宇 67339631,苏瑶 6509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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