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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市经信局部分)资金(即申即享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7:57:23 发布部门: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蚌埠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号)精神,按照《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 2023版)》(蚌经信技改〔2023〕73号)、《蚌埠市制造强市及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蚌财企〔2023〕140号)、《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项目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蚌经信中小企〔2023〕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市经信局部分)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及联系方式

  《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 2023版)》内即申即享类项目,具体项目类别、条件、材料等要求详见细则文件。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项目单位对照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https://bb.ahzwfw.gov.cn/),进入蚌埠惠企服务平台,参照《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上传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文件命名规范。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二)县区初审并上报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主体开展100%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营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会同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联合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含《2023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市经信局部分)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审核时间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7月5日,项目单位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县(区)级经信部门审核及联合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认真学习政策内容,做好政策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布政策申报通知、联系方式等,提高企业知晓率,切实做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

  (二)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坚持为企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主动送政策到企业。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本着让企业“不跑腿”工作原则,切实组织好申报工作,减轻企业工作量。对需配套奖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落实。

  (三)落实责任。在方便企业的同时,各申报单位要认识到资金兑现的严肃性,适应绩效评价、审计、督查等方面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做出承诺。所在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现场核查达到100%。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沟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加强与企业和县区的沟通,以方便企业和服务企业。各企业有咨询的事项,可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县区经信部门联系。

  附件:1.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2023版)》的通知

  2.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版

  3.2023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清单(市经信局部分)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
附件1-3.rar

  2023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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