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现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资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申报。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要求,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权和国际注册商标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见附件。
二、我局负责受理、审核申报主体为南沙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电子证照所载地址为准)提交的申请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正确选择对应的区知识产权局作为项目受理、审核单位,以免影响审查进度;
三、申报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公共服务”(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91891),进入“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区局审批)”栏目,选择对应事项,点击“立即办理”,单位使用法人账户、个人使用个人账户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入网上申报流程,不接受使用个人账户申报法人事项。
四、申报人须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五、区知识产权局受理和审核申报材料。经审查须补正材料的,区知识产权局应当一次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应自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一次性补正,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申报人如不方便使用网上申报,也可带齐申报材料,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办理。
七、2023年6月27日(星期二)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17: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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