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为切实提升我省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要求,省知识产权局、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制定了《山西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2023年6月28日
山西省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工信部企业函〔2023〕4号)有关要求,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国知发运字〔2022〕38号)有关部署,引导我省中小微企业对标世界先进企业管理模式,全面推广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以下简称“ISO56005国际标准”),切实提升我省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现就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安排部署,坚持以创新价值实现为核心导向,坚持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的深度融合,引导创新主体以标准化手段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以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推动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将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嵌入创新全过程,全面提升创新效率、创新质量和创新效益。
二、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通过强化工作协同和条件保障,有针对性选择部分重点企业推广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试点工作,着力传递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管理新理念,引导创新主体强化知识产权对创新的支撑作用,以标准化手段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以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推动实现创新价值最大化,更好支撑制造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三、试点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全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覆盖。试点企业全面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度融合,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全面提高,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管理实践案例,培育出一批支撑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高价值核心专利,助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单项冠军企业和领航企业,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四、试点安排
(一)发布动员。各市(综改示范区)知识产权、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摸排,详细了解其参加试点的意愿,积极组织企业通过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www.tc554.org.cn,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学习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定期组织开展量化评价。
(二)择优遴选。各市(综改示范区)知识产权、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每年要根据本地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际数量,选择工作基础好、创新能力强、开展试点意愿高的企业参加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2023年度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地优势示范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数量的1/3,2024年和2025年要在当年3月31日前分别将第二批、第三批试点企业名单报送两部门备案。每批试点企业开展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前,均需在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初始测评。
(三)标准实施。各市(综改示范区)知识产权、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综合服务平台线上服务优势,组织试点企业通过平台学习ISO56005国际标准及其权威解读、公益课程,免费获取标准学习与实施相关资料。充分得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向试点企业加强ISO56005国际标准的宣传推广和支持指导,每年不定期组织试点企业开展培训,全面推动试点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全过程管理的紧密融合,通过企业间交流分享标准实施实践案例,不断改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各市要依托综合服务平台跟踪了解试点企业学习情况和相关需求,提高标准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阶段评价。各市(综改示范区)知识产权、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积极组织参加试点的企业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年度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相关数据填报,同时要注重面向不同产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试点企业分类收集汇总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反馈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填报企业综合评价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总体提升情况,评估各地试点实施工作成效。试点企业填报的数据将同步用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选、复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省知识产权局、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将加强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的统筹安排,共同做好试点的政策引导、业务指导、阶段评价和信息共享。各市(综改示范区)知识产权、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做好试点企业的组织动员、择优遴选、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
(二)完善配套政策。省知识产权局、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要积极引导试点企业学习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充分运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相关资金等,支持相关企业开展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建设。
(三)强化平台支持。各市(综改示范区)知识产权、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将综合服务平台作为服务创新主体、推动标准实施和持续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和数字化保障,及时收集试点企业提出的平台使用建议,定期反馈各自上级主管部门。由省知识产权局、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汇总后统一反馈至国家主管部门对平台进行优化建设,持续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功能。
(四)加大宣传推广。各市(综改示范区)知识产权、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鼓励试点企业边试点、边总结,将ISO56005国际标准实施经验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本行业领域内企业进行宣贯推广,进一步扩大试点影响力和覆盖面。省知识产权局、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积极创造条件推动有关实践案例所在单位参与相关国家标准研制和国际标准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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