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的工作要求,围绕厦门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拟在全市范围征集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及“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服务和产品,建设服务资源库,为争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提供政策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具有本地服务能力的企业(需提供本地服务团队、本地长期办公场所等相关证明);
(二)运营、财务状况及信用良好,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能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2年版)》(工信厅企业〔2022〕32号)等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
(四)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拥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3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代码38)”“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35)”“医药制造业(行业代码27)”“金属制品业(行业代码33)”等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具备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能力;
(五)能根据本市上述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自愿提供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数字化和业务数字化的深度上云上平台产品或服务,并能提供上述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案例(不局限于本市);
(六)曾为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过数字化转型服务的优先考虑。
二、有关要求
(一)对于申报单位,市工信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其服务能力进行专业评估;
(二)服务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将不定期调整。
三、征集流程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与申报,填报《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见附件),并将申请表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2份),于7月4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市政府东楼608室);
电子版材料同步于2023年7月4日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xmjxjqyc@xm.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企业全称-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卢杰;
联系方式:2896781;
电子邮箱:xmjxjqyc@xm.gov.cn。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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