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市监标函〔2023〕92号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进一步健全我市标准体系,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省地方标准申报立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公开征集、项目申报、专家论证、立项公示,现将2023年度第三批连云港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
请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按《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的要求成立标准起草组,在申报的标准初稿基础上,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要求,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要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必要的调查、分析、验证,并广泛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提高标准质量。
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1年内完成标准起草任务,并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汇总表,经推荐单位同意后报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地方标准审查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送审材料的,需于到期前1个月书面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延期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逾期仍未完成的,市市场监管局将终止项目。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配合各标准项目推荐单位加强标准制定全过程指导,积极帮助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督导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标准起草任务。
联系人:蒋明,联系电话:0518-85681536。
电子邮箱:bzhlyg@163.com。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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