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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南通市职业指导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0:02:08 发布部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院校,各企业,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业指导在稳定就业、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满足各类求职者对职业指导的现实需求,根据《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拟建立我市职业指导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构成及条件

  专家库成员主要由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骨干,高校及科研院所从事职业指导、心理辅导和人力资源相关领域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企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各类法律、心理、培训机构相关从业人员等构成,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身心健康,乐于奉献,恪守职业道德,坚守职业操守;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愿并热心从事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每年能为一定数量的特定对象提供职业指导服务;具备较高人力资源相关管理知识或掌握职业指导技能,在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咨询、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并具有影响力。

  二、成员工作职责

  (一)参与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根据活动安排,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用工指导、职场导航、职业辅导、职业心理咨询、职业生涯规划等职业指导服务。

  (二)参与职业指导体系建设。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课题研究,为推进我市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参与创建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扩大职业指导社会化服务供给;参与职业指导“云课堂”建设,录制职业指导精品课程供求职者学习,担任远程职业指导老师,为求职者提供线上诊断和职业咨询服务;参与研究拟定适应新就业形态发展需要的职业指导培训等。

  (三)参与职业指导研讨活动。收集职业指导服务对象反馈信息,综合研判指导效果,定期召开研讨会进行案例剖析,提出科学合理的指导意见。

  (四)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通过面对面或线上指导等形式,对特定专题或特定个体进行职业指导,为有特定需要的求职者给予专业有效的职业指导。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需获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7月20日前将《南通市职业指导专家申报表》(附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nt365job@163.com。

  (二)由南通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控制数量”的原则确定人选,纳入职业指导专家库。

  四、成员聘任

  纳入南通市职业指导专家库的成员,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期5年,服务期满后,将根据个人意愿和评估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重新组织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大伟

  联系方式:0513-83559187

附件下载
南通市职业指导专家申报表.doc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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