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商贸电商引导资金实施细则》(苏园商〔2023〕6号)要求,现组织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商贸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级类别 | 子类 |
经营奖励 | 商贸企业经营奖励 |
品牌建设奖励 | 品牌首店奖励 |
知名品牌升级奖励 | |
商业体引进品牌奖励 | |
业态创新奖励 | 新消费场景奖励 |
数字化转型补贴 | |
品牌活动补贴 | |
品牌市集奖励 |
二、申报主体要求
1. 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园区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符合条件的分公司;
2. 符合园区规划的商贸发展方向;
3. 符合附件1:《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条件并提供相应申报材料,合法合规经营,资源集约利用水平较高,;
4. 依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5. 享受本细则租金补贴的企业,应承诺在五年内不得转让或出租。
三、申报流程
(一)本次申报采取不见面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方式为:请于2023年8月1日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专题平台入口—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商贸引导资金申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二)联系方式:
企业发展服务中心:67068000、6706 1013、67068037
园区商务局:6668 0922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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