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领办〔2023〕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的管理、指导和服务,形成绩效导向、争先创优和工作倒逼机制,根据《浙江省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综合体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按照传统块状经济、现代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农林牧渔等进行分类排序,分为优、良、差三个档次,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嘉兴港区智慧化工新材料等20家综合体评价为“优”;玉环汽车零部件等14家在分领域排序中总分排名末10%的综合体评价为“差”;其余102家综合体评价为“良”。根据管理考核办法,将对评价结果为“差”的综合体黄牌警告和组织约谈。
建设综合体是加快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的重大举措,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经过多年建设,综合体已从全面启动、重点突破迈进整体推进、全面发力阶段。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综合体的申报主体、建设主体和责任主体,希望综合体所在地政府高度重视综合体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资源保障和建设推进,抓紧整改绩效评价反映的问题,努力将综合体打造成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的重要载体、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企业的“重要窗口”。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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