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2023年度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兴科发〔2023〕16号)、《兴安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兴科发〔2021〕36号),经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8日-7月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逾期和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8833723(盟科技局高新技术与科技合作科)
邮寄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五一街道五一北大路85号兴安人防2楼203室(盟科技局)
兴安盟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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