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
为加快推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促进企业做强主业,提高服务业专业化,根据《关于推进新兴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昆办发字〔2022〕8号),决定开展2023年制造业服务化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对象
1. 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主要工作场所均在昆山市、且在昆山市依法纳税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
2. 2022年1月1日之后,制造业分离后新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并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库(以统计企业名录库为准);原制造业企业对分离后的服务业企业须占绝对控股地位。
二、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入库奖励对2022年度制造业分离后首次纳入统计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经评审给予入库奖励。
降本增效奖励对制造业分离服务业2022年产生的相关成本给予补助。
对租赁办公或生产用房的,给予2022年房租补助;2022年购买办公或生产用房的,给予购房成本一定补助。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经营奖励对2022年度剥离并新设立的“研发设计”“检测维修”法人企业,根据上年度营业收入,经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对2022年度剥离并新设立且营业收入超10亿元的“营销贸易”法人企业,根据上年度营业收入,经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对2022年度剥离并新设立的“其他服务”法人企业,根据上年度营业收入,经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三、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1.昆山市支持制造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纳税凭证;
3.原制造业企业与申报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4.原制造业企业与申报企业采购凭证;
5.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针对申报用房补助的企业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2年租赁办公或生产用房的企业,提供出租方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出租方为自然人的需一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银行付款水单等复印件;
(二)2022年购买办公或生产用房的企业,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房屋不动产权证等复印件;
四、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专项资金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请与网络平台申报同步进行。
(一)纸质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本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申报材料,经属地区镇审核推荐,报送至昆山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登云路268号昆山国家科技孵化器大楼)一楼大厅1号窗口,材料一式一份,胶装成册。
(二)网络填报:网络平台申报入口为“昆如意”企业服务枢纽平台,首页最右侧“项目申报”—“2023年项目申报”;申报流程:单位注册/登录—项目申报—区镇初审(时限为2个工作日)—市科创中心形式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市发改委审核(时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网上申报成功。
注意:企业首次登陆项目申报平台需在右上角用户中心填写并提交用户资料,待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项目。
五、电子收据操作说明
项目申报平台使用电子收据进行兑付,请各企业项目申报人认真学习《企业用户操作手册》中电子收据部分,平台右侧“操作手册”中可下载,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57364001-253咨询。
六、其它事项
1.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完整材料。申报单位无法提供真实完整财务数据或项目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取消资助资格。
2.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或有其他违反规定的,收回专项资金,同时,视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取消该企业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3.区镇要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资金使用等工作。对因把关不严造成资金使用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由该区镇负责追回。
4.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星期三)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发改委57381122,科创中心5518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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