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开管〔2023〕7号
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营商环境改革局反映。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2日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抢抓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机遇,深化广东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围绕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系统推进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全力打造有温度、有气象、有格局的开发区,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释放新温度,优化专业高效的政府服务环境
(一)便利市场准入准营。推行人才商事服务“极速办”工作机制,扩大商事登记“跨境通”覆盖面。率先开展食品经营许可“一证多址”改革,促进企业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拓展“一类一策”“一品一策”改革范围,持续破解食品新产品、新业态准营堵点。
(二)优化项目筹建机制。优化项目筹建合伙人工作机制,同步推进招商引进与用地用林、征拆平整、道路配套等要素保障,建立分类支持项目加快投产工作机制,推动项目“快筹快建快投”。优化土地出让流程,无特殊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无需在土地挂牌出让前完成预环评、安评、稳评等事项。
(三)推动项目审批提速。深化订制式审批服务体系,将服务前延至招商引资、选址阶段。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深化市政相关事项“一件事”集成化审批改革,推进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机衔接改革试点。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全流程信任筹建。
(四)升级税务集成服务。提供跨区域迁移业务“一件事”便捷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服务重大项目。打造“埔小税”数字客服,快速响应税费服务诉求。搭建“埔税魔方”税费知识谱系平台,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办税流程及税费知识。
(五)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修订市场主体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办法,优化营商环境观察员组成,创新“吐槽大会”专题。强化区政企沟通服务中心线下“政企面对面”沟通交流功能,提升政府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有效性。
(六)持续升级政府产业服务。建设“埔企通”一站式数字化企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涵盖招商、筹建、投产运营等阶段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完善“企服电波”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建立应用场景“机会清单”发布机制,促进市场供需对接。升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创新实行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技术核查分级分类管理,建设国家级智能装备行业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试点。
(七)强化区属国企产业服务。聚焦主责主业、分产业链开展产业服务,完善投资融资、园区建设等全产业链服务功能。新增投资30%以上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国有资本85%以上集中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探索“战略直投+基金+基地+产业”投资模式,对设立的投早投小基金实行按完整生命周期予以评定。
(八)优化产业政策服务。完善“1+N政策”体系,清理政策兑现中的沉睡事项。建设惠企政策智能问答平台,提升线上线下政策咨询服务。建设“政策北斗”平台,依托数据和算法提供定制化政策匹配服务。扩大政策“免申即享”覆盖范围和领域。
(九)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推动印发深化知识产权综改试验方案。探索建立国内快速预审与国际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衔接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场景下的价值评估模型并形成地方标准。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证券化。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专利代理对外开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试点。加强海外风险防控与纠纷应对指导服务,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深化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工作。
(十)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以信用园区为载体,建设一批“信易+”应用场景。建立政府引导,园区、机构、企业三方参与的信用园区合作共建机制,培育和孵化一批高质量信用园区和信用企业。
(十一)夯实新型监管机制。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推行重点企业“综合查一次”制度。深入推行重点行业企业“白名单”管理。深化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争取开展国家审管联动试点。
(十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实行涉企审批事项“不同意的上报一级”。完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依托法治保障共同体,提升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行小额诉讼程序要素式审判。搭建埔法善治e平台,整合全区司法解纷服务资源推进线上诉源治理。制作企业版法治地图2.0,为企业矛盾纠纷化解、经济风险预警等提供决策辅助参考。
(十三)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省自贸区联动发展区建设,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片区、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片区鱼珠片率先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创新经验。加快建设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扩大“大湾区组合港”“湾区一港通”试点应用范围,推广“两步申报”叠加“提前申报”改革。探索拓展保税研发物理空间范围,推进全球中心仓建设。
(十四)加强国际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逐步实现医疗、教育等领域的优秀境外专业人才在中新广州知识城便利执业。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促进与国际标准政策接轨。推进港澳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试点应用落地,推动黄埔、南沙两区建筑工程领域港澳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互认。
(十五)强化营商环境改革基层探索。推进联和街道建设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街镇,在企业服务、政策宣传、知识产权保护、行会商会建设、监管执法等领域先行先试。升级广州国际生物岛“十分到位”创新服务,健全企业服务精细到位和快速响应机制。
二、展现新气象,提升“六链融合”的产业生态环境
(十六)系统提升产业链能级。优化提升“双链制”,围绕创新驱动、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应用场景开放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现代产业链生态体系。重点围绕主导产业链,绘制产业地图,明确招商引资的目标区域、目标产业、目标企业和目标项目。支持优质存量企业和本土成长企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以商引商。
(十七)激发创新链活力。高质量建设“2+3+N”战略创新平台集群。健全“创客空间(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大孵化器发展模式,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科技企业培育链条,形成全链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鼓励国企深度参与创新平台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建设。落实新型研发机构经费使用“负面清单”,鼓励更多机构开展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十八)强化人才链支撑。聚焦国际人才自由港建设,出台更加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探索建立“黄埔人才蓄水池”,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更好引进、培育和集聚人才。选聘智慧大使,铺设产才交流中心,打造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制定技能人才集聚专项扶持政策。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完善人才举荐方式。打造国际人才会客厅,用好“一站式”人才服务专区。引进高端医疗机构,为高层次人才等提供高端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
(十九)深化数据链赋能。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顶级节点扩容,加快重点区域连续优质5G网络覆盖。推动完善工业互联网顶级节点接入和数据运转体系建设,打造高能级工业互联网服务生态。动态制定和实施公共数据开放清单。
(二十)优化资金链配置。争创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核心区,在科创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强化“开信融”平台与粤信融等公共平台对接,提升征信集成和产融撮合水平。优化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扩大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围绕产业园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领域开发发行一批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与资产管理中心。
(二十一)加快政策链贯通。推动省区共建生物医药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合作协议2.0落地,争取广州国际生物岛开展实验室自建方法(LDT)区域试点。开展无人驾驶示范运营,打造大湾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区。完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网络、保障体系和运营服务体系,开展智能驾驶低空载人飞行器试飞及组网试点,积极申报全域低空试点。依托中新广州知识城等平台,争取一批省、市级行政管理权限。
(二十二)全面提升招商引资质效。高效运营黄埔产业“云招商”,打造即时化、零距离的招商服务平台。推动产业载体超市升级扩容,为项目选址落地提供更高效、更丰富的选择。完善临港智慧招商数字云平台,建立招商联动机制,推动临港片区招商引资和产业集聚。
(二十三)实施专精特新育成行动。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成立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促进联盟,完善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相关标准体系、管理机制。依托专精特新产业园,鼓励更多专精特新企业集聚发展,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创新示范区建设。
三、构建新格局,完善优良可靠的基础配套环境
(二十四)创新产业用地保障监管体系。创建省国土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示范区。试点单宗土地混合利用和成长型中小企业联合拿地,推行多宗土地整体打包的产业链供地模式,探索在片区尺度下二三产业的综合开发和混合利用。完善工业用地项目投入产出监管机制。深化提容审批改革,强化提容项目产值税收监管。
(二十五)加强制造业优质空间保障。建设适配先进制造业需要的高品质产业用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分割销售或长租,规范转售转租管控。进一步做优“摩天工坊”,推动“工业上楼”“园区上楼”。鼓励区属国企参与盘活低效闲置工业用地,对工业园区实施统一规划、开发、运营、管理。
(二十六)加强公共服务能源保障。加强现代化绿色低碳强电网投资建设,为重点企业提供双源双回路接入条件。开展工业园区转供电改革。探索临电租赁共享模式。创建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对临时用水和外线接入管径≤DN300且长度≤200米的永久用水项目,探索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十七)提升优质教育服务。与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广州市教育局共建中外人文交流广州(黄埔)教育创新区。持续做好招生入学划片、阳光招生等工作,修订完善重点企业指标入学政策。鼓励社会申办港澳子女学校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二十八)优化安居宜居服务。加大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实施“非改住”。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用地配套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探索区属国企闲置物业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模式,鼓励发展品牌化连锁化运营的蓝领公寓,加大制造业企业产业工人住房保障。多措并举扩大人才住房供应,优化人才住房空间布局,因地制宜构建租购并举人才安居保障体系。
(二十九)完善公共出行服务。优化区内公交线网布局,加强接驳轨道交通的运力保障,优化智能网联无人驾驶公交等便民服务车体系。实施全区智慧停车建设实施方案,探索利用公交总站性质用地附带开发公共停车楼等交通服务设施,在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中或者提容审批时明确要求配建或增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停车位。
(三十)完善产业附属配套。加快推进危险物品卸载(仓储)基地建设。优化东部固废项目运营模式,推进中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选址建设。推进水系控制线优化调整,开展水系数字孪生建设,加快推进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同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加快制定具体改革措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做好改革宣传推广,及时总结改革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在更高层面复制推广。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考核评估管理,推动营商环境改革持续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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