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科技创新平台优化整合方案》(桂科基字〔2022〕49号)、《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9〕9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2022年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暨转建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评估结果,经研究,决定对评估结果为“整改”的28家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整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建设、科技创新研发能力、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能力、共性技术辐射扩散能力、对外开放与合作能力和人才培养能力等情况。
二、评估程序
评估程序主要环节包括自评、材料提交与审查、专家评估、结果公示及发布四个阶段。
(一)自评。请各单位全面总结2020—2022年运行情况,开展运行成效自评,认真填写《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申请书》《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评表》《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准备相关附件佐证材料。
(二)材料提交与审查。各单位根据本通知及附件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打印整理纸质材料两份(含光盘电子版),于2023年7月28日前提交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逾期未提交评估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评估,不再给予转建资格,并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三)专家评估。根据提交的材料,按照制定的绩效评估内容和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分、现场查验等。
(四)结果运用及发布。本轮绩效评估以转建为主要目标,设置符合标准和不符合标准2个档次。评估结果运用如下:
1. 对评估结果为符合标准的,转建为广西专业技术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取消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按照技术创新中心相关办法进行管理。
2. 对评估结果为不符合标准的,撤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称号。
自治区科技厅对评估结果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派专人负责填报材料及联络。评估数据及证明材料由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因申请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各单位如需调整变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变更研究方向、变更依托单位名称或共建单位等,请在提交评估材料的同时提出变更申请,写明变更理由。
四、联系方式
本次评估委托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组织开展,自治区科技厅相关业务主管处室具体负责指导所分管领域的绩效评估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
(一)广西经济社会技术发展研究所(负责具体评估工作)
联系人:李明湖,电话:0771—5302029
电子邮箱:gxjscxzx@163.com 邮编:530022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科技厅2号办公楼402室
(二)高新技术处(统筹转建工作)
联系人:杨斌,电话:0771—2803958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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