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企业: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要求如下:
一、关于第32批省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
(一)申报主体已认定为合肥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8月4日前行文推荐上报省企业技术中心初审工作情况和推荐名单(纸质版一式1份)至市经信局科技处。
二、关于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9月13日前,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初审工作情况及审查意见(纸质版一式1份)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科技处。已获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涉及更名、主体变更的,请将企业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附件7)一并报送。
联系人:田朝中,联系电路:63538396。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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