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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9:55:05 发布部门: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收藏

  各有关单位,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局:

  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将开展2023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3〕892号,详见附件3)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2019年、2020年认定通过和2020年动态评估结果为“整改”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涉及我市共有92家(见附件1)。

  于7月7日17:00前填写并上传评估材料,包括:《工程中心年度报告》、有工程中心主任签字和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扫描件、《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总结》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二)未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见附件2),请于6月30日前通过“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二、评估流程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登录“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服务平台(http://www.gdetrc.net)”进行账号注册,获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账号,按照模板要求填报数据。已注册账号的依托单位无需再注册,直接登录系统即可。

  三、联系方式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肖乐章、许上云,020-83163264、020-83163498。

  省科技厅产学研结合处:田文颖,020-83163946。

  电子邮箱:skjt_gcjszx@gd.gov.cn

  市科技局平台科:叶婉雯,22831330。

附件下载
附件1:2019年、2020年认定通过和2020年动态评估结果为“整改”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ls
附件下载
未列为本次评估对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提交上一年度报告).xls(点击下载)
附件下载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pdf(点击下载)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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