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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宁市工程师能力素质提升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6:49:02 发布部门: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收藏

  各县(市、城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发〔2022〕1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南宁市工程师能力素质提升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

  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获得工程师能力素质提升奖励:

  (一)以市委、市政府印发《南宁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南发〔2022〕16号)之日起算,即自2022年11月3日起,新取得工程系列工程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三个层次之一职称证书。《工程系列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二)在中共南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南宁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企业名录(2022年度)》内企业工作。企业类型主要为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详见附件2。

  (三)在申报单位依法参加南宁市(或自治区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在南宁市依法缴纳个税。

  二、奖励标准及方式

  (一)对新取得正高级职称证书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二)对新取得副高级职称证书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

  (三)对新取得中级职称证书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一次性给予5千元奖励。

  三、申报材料

  全市申报渠道统一为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网络地址: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mh/),申报人登录上述南宁市“智慧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客户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一站式”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线上申报提交如下材料:

  (一)南宁市工程师能力素质提升奖励个人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

  (三)申请人职称证书

  (四)取得职称批文

  (五)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六)申请人社保缴纳证明

  (七)申请人缴纳个税证明

  (八)单位有关信息及单位公示情况

  上述材料1-7为个人填报(其中材料1需要在线填写;材料2-7为PDF扫描件或照片,如系统能自动获取则不需提供),材料8为单位填报。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四、申报程序

  申报流程:个人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一站式”中心形式审查→市工信局复核及审批→公示→资金拨付。

  (一)个人申报。由市工信局、市人社局牵头印发通知,并通过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通知本辖区工业企业,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申报个人可通过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填写各项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单位审核。用人单位线上接收个人端推送的申报材料信息,对照奖励条件,对申报人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在本企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填报申报所需单位信息,上传单位公示情况,将申报材料推送至“一站式”中心进行形式审查。

  (三)“一站式”中心形式审查。“一站式”中心接收申报单位提交的信息,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如材料缺件则回退至申报单位补充材料,材料齐全则推送至市工信局审核。

  (四)市工信局复核及审批。市工信局接收“一站式”中心提交的信息,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如职称证书需要线下核验,由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协调相关职称评审机构及部门,对申报人取得职称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进入公示流程;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由市工信局进行反馈。

  (五)市工信局公示。市工信局将拟享受奖励的人员名单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方可获得奖励。

  (六)奖励资金拨付。根据奖励名单,市工信局将工程师能力素质提升奖励经费拨付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负责奖励经费及时拨付至企业,企业再及时全额转拨个人。所得奖励金应按规定申报个税。若当年财政预算资金少于实际应奖励总额的,按提出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超出预算的人员奖励在次年财政预算资金到位后发放。

  五、其他

  (一)诚信申报。申报个人及单位要对所填报的材料做出诚信申报承诺。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和个人或协助骗取奖励金的工作人员,除追回已领取的奖励资金外,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并将相关情况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报开始及截止时间。请各申报个人及单位于2023年7月15日开始组织网上申报,系统于8月15日18:00关闭申报功能。

  联系人及电话:

  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潘柏蓉 5381316

  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吴毅 5668589

  市工信局黄婧语  5719485

附件下载
附件.docx

  2023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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