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2020〕3号文)《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委人才办〔2021〕12号文),现将开展福建省第四批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重点领域,通过支持一批高技术、高成长、强引领的团队,培育出一批实体经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引领产业集群发展。
二、遴选名额
计划遴选25个左右团队,厦门原则上不高于10%。申报团队所在企业一般应为初创期或成长期的未上市中小企业。
三、申报材料及其他要求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装订一式3份(加盖公章,书脊注明“2023省产业领军团队 **公司”),对应材料扫描版、电子版及汇总表等刻盘(注明企业名称)一式2份,于2023年7月3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市工信局创新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申报表》(附件1);
2.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团队领军人才及所有核心成员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证明,研发投入证明,项目已完成投资额,人才(或团队)占企业股份证明(如持股协议、合同等),发明专利证书,团队成员在企工作时长证明等;
3.《福建省第四批产业领军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申报单位和团队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已获得的支持经费将全部追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俊文;联系电话:2896770
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809室
2023年6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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