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部署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深圳市科协制定《深圳市科普资源名录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附件1)。为做好2023年度深圳市科普资源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征集的科普资源分为场所类科普资源(国家、省、市、区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点等)、实物类科普资源(科普展教品、科普玩具、科普图书、科普报刊、科普挂图、科普图片、科普音像制品、科普活动资料包及设施设备等)和信息类科普资源(科普读物、图片、图解、海报、科普视频、科普音频、特殊视频、科普应用程序、数字化展览等)。要求科普资源实物在深圳、或资源内容主要涉及深圳、或资源拥有者(或开发者)为深圳单位或个人。
二、申报时间
2023年6月26日至7月25日,为期一个月。
三、申报程序
1.请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指南》规定进行申报,填写《深圳市科普资源名录申报表》(单位申报)或(个人申报)(附件2),同时根据申报的科普资源类型填写对应的《深圳市科普资源内容信息表》(附件3)。请按照表格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核。以单位名义申报的,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单位所在区科协。以个人名义申报的,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工作单位所在区或家庭住址所在区的区科协。
2.各区科协根据《指南》对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指南》要求的在其《深圳市科普资源名录申报表》(单位申报)或(个人申报)上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7月31日前将推荐科普资源汇总表(附件4)和推荐申报材料(包括盖章纸质版、电子版)报送市科协。
四、评审登记
市科协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和登记有关工作,通过评审的科普资源将登记入深圳市科普资源名录,在市科协官网上公布,供市民免费查阅。
五、其他说明
科普资源拥有者(或开发者)应对其制作的科普资源的科学性、客观性、有效性及政策合规性负责,应对科普资源涉及的知识产权责任负责。
纳入深圳科普资源名录的科普资源提交者仍具有资源所有权,提交者同意授权深圳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及相关部门公益使用及免费科普传播,或同意由科协提供链接渠道方便公众查阅。
六、咨询电话
申报单位或个人在申报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王老师13602507507、张老师18319022865或0755-21039506,或联系所在区科协进行咨询。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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