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的通知》(京发〔2017〕27号)以及国家和北京市相关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要求,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战略定位的产业向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根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通州区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2023版)》的要求,现开展通州区2023年高精尖产业发展重点支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方向
(一)产业基础升级
1、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
重点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实施重大技术改造,最高按不超过核定项目新增设备(含软件信息化投入)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拨款补助,最高支持200万元。对获得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智能制造诊断三级及以上的企业,最高按不超过核定项目新增设备(含软件信息化投入)固定资产投资的25%给予拨款补助,最高支持300万元。
重点支持企业利用科技创新成果实施产业化项目,按不超过核定项目新增设备(含软件信息化设备)投资的20%给予拨款补助,最高支持200万元。
若申报单位为“专精特新”企业,支持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促进北京城市副中心“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执行。
2、老旧厂房升级改造奖励
鼓励本区企业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利用老旧厂房等空间开展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已竣工,建设期不超过3年。按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项目仅支持一次。
或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开工,在建的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按纳入奖励范围已发生投资的20%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项目仅支持一次。
(二)稳增长促发展
1.产值贡献奖励
重点支持生产经营方向符合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且具有较高质量效益,对本区经济快速平稳发展有较好促进作用的工业企业。
(1)一季度开门红奖励。对2023年一季度产值净增量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净增量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净增量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产值规模奖励。对于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于产值首次突破5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40万元奖励;对于产值首次突破10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60万元奖励。
(3)产值增速奖励。对2022年产值规模在2000万元(含)—1亿元且增速超50%的工业企业,按增速排名给予前3名企业奖励:第1名最高奖励30万元,第2名最高奖励20万元,第3名最高奖励10万元;对于产值规模在1亿元(不含)—5亿元且增速超30%的工业企业,按增速排名给予前3名企业奖励:第1名最高奖励40万元,第2名最高奖励30万元,第3名最高奖励20万元;对于产值规模在5亿元以上(含)且增速超20%的工业企业,按增速排名给予前3名企业奖励:第1名最高奖励50万元,第2名最高奖励40万元,第3名最高奖励30万元。
(4)升规企业奖励
由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新迁入的规模以上的、本区内首次升规的制造业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2.荣誉称号奖励
(1)对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2)对获得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等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北京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示范称号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3)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4)对获得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称号的企业,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奖励。
3.房租补贴
对新迁入或新注册的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经认定,在研发、生产和办公用房给予已支出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个月),租金按照实际单价的50%,最高2元/平米·天的标准给予补贴,支持租赁场地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最多连续支持2年,已获得区级同类型补贴的不再重复支持。
4.境外展览展示补贴
支持制造业、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参加具有国际重要行业影响力的境外展览展示。对企业参展所发生的展位费、搭建费、会议注册费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申报周期内实际发生费用30%,单个展会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
(三)
鼓励工商及税务关系均在通州区内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企业(第1、6、8条仅支持注册纳税均在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企业):
1.支持企业发展,按照企业销售收入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企业经营奖励,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最多连续支持3年。
2.支持企业通过股权方式获得融资,入区后获得股权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额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3.支持企业参与工信部重大战略任务、北京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对牵头申报企业或独立申报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联合申报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30万元。
4.鼓励企业在区内建设网络安全测试、攻防演练、产品检验、实验验证、认证测试、技术培训等服务平台。对建设期内发生的软硬件采购投资,按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5.鼓励企业参加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园区组织的行业交流和评比活动。参加活动交流的企业按实际参展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5万元。
6.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员工社保关系在通州区的企业,根据企业员工缴纳社保情况,按照不超过200元/人·月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年度最高补贴30万元,最多连续支持2年。
7.降低企业贷款成本,企业通过驻区银行获得的贷款用于设施建设或生产经营的,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贴,单笔贷款贴息不超过2年,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
8.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在本区内租赁场地的企业,租金按照实际单价的50%,最高2元/平方米·天的标准给予补贴,装修按照实际装修费用的50%给予补贴,办公等经营场地租赁或装修补贴面积最高1500平方米,最多连续支持2年,租赁和装修补贴不得同时享受,从优不重复。
二、申报条件
(一)主体申报条件
在本区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纳税、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内部治理结构规范;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近3年内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二)项目申报条件
1.技术改造和产业化项目应具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完成备案,涉及土地等各项手续齐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项目建设期开始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原则上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或GMP认证要求的医药项目可适当延长。
2.老旧厂房升级改造项目应纳入《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实施的项目所属行业应为先进制造业,应具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完成备案,涉及土地等各项手续齐备。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已竣工,建设期不超过3年;或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开工的在建的项目。
3.产值贡献奖励。一季度开门红奖励发生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产值规模奖励和升规企业奖励发生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产值增速奖励以2022年产值增速为准进行排名奖励。
4.荣誉称号奖励发生时间(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5.房租补贴(不超过12个月)注册认定时间为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6.境外展览展示参展的认定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7.新一代信息技术专项的认定时间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布局规划科(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经济开发区吉林森工金桥大厦东侧楼903)。
2.项目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xwbjk@163.com或tzcyfz@bjtzh.gov.cn。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下班前,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布局规划科
联 系 人:雷东哲、奚志盛
联系电话:69545460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6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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