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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通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5日 09:00:42 发布部门: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实施“三大工程”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2〕19号)《通州区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通政发〔2022〕15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推动创新要素加快向企业集聚,区科委启动2023年通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纳税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主体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

  3.申报主体上一年度税收贡献达到5万元;

  4.申报主体至少拥有1项Ⅰ类知识产权或3项Ⅱ类知识产权(I类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II类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采取“先入库后认定支持”的方式,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中的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清单

  1.“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2.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二)申报受理时间

  1.申报时间(限工作日):

  6月25日至6月30日;

  8月14日至8月25日;

  10月9日至10月20日。

  2.受理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东路甲442号永安大厦2层225室)。

  受理时间: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

  (三)受理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填写并双面打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在规定处手写签字,与上一年度完税证明一同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我委。电子版材料及扫描件以邮件方式同步发送至我委邮箱:wanglinlin@bjtzh.gov.cn。

  请确保申报材料填写真实、完整、规范,纸质材料应与邮箱报送材料一致。

  四、其他

  提交纸质材料前请联系工作人员预约。

  联系人:王林琳 郭华杰;联系电话:81593771; 89526651-2036。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doc
(责任编辑:liuwuyou)

原文链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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