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冀工信科〔2023〕114号),我厅决定对2020年公布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20年公布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流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本通知要求,负责属地企业的复核材料受理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复核工作,复核结果将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公布。
三、复核材料
参加复核的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需提供材料《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附件2),复核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做好复核材料初审和报送。各复核对象要认真、据实填报相关表格和相应佐证材料,并对复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请各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务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书面推荐意见、复核汇总表(附件3)、复核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婷婷
电 话:0311-87803218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05005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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