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99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态调控”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105号)要求,我厅开展组织推荐有关工作。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咨询及对口业务部门
(一)系统使用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二)科技部专项业务咨询电话
1.“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2。
2.“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
3.“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06。
4.“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5.“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6.“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
7.“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2。
8.“物态调控”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88
9.“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344
10.“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2
11.“引力波探测”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35
12.“数学和应用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0
13.“催化科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
14.“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88225176
15.“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776
16.“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82
17.“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98
(三)省科技厅专项受理
1. “氢能技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 “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新能源汽车”、“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
省科技厅受理处室:高新处
电话:0591-87881286、87912017、87881521、87883286
2. “物态调控”、“发育编程及其代谢调节”、“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引力波探测”、“数学和应用研究”、“催化科学”、“合成生物学”、“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 重点专项
省科技厅受理处室:基础处
电话:0591-87882899
二、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3年7月28日16:00前提交,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态调控”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3年8月4日16:00前提交,推荐单位请选择“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的项目分别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报提交项目预申报书。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上报科技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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