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城区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通知
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助推产业科创名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扬府发〔2021〕72号),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区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项目
对2022年城区范围内的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企业首件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知识产权人才,按规定给予一定奖补。
二、奖补对象和申报材料
(一)中国专利奖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国知发运字〔2022〕31号),对2022年我市获得中国专利奖优秀奖的专利权第一权利人进行奖励,每项不超过10万元。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承诺书(附件1);
2.扬州市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中国专利奖)(附件2);
3.中国专利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首件注册商标
对城区登记注册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注册成功的国内首件注册商标,每件给予500元奖补。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承诺书(附件1);
(2)扬州市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首件注册商标)(附件3);
(3)该首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企业名下注册商标清单(附件4);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地理标志商标
对城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的中国地理标志商标,给予申请人每件10万元奖补。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承诺书(附件1);
2.扬州市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地理标志)(附件3);
3.该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人才
对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知识产权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分别给予个人2000元、500元奖励;对参加2022年度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给予个人2000元奖励。
申请人提出奖励申请时,应在扬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申请人既取得知识产权职称资格,又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的,可同时申报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承诺书(附件1);
2.扬州市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知识产权人才)(附件5);
3.单位在职证明(在扬州工作满一年及以上);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获得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辖区市场监管局。申报对象对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取消奖补资格,并按规定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予以公告。
2.各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进行项目申报,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所有申报对象开展信用审查。信用审查以“信用中国”等官方途径查询结果为准。如审查发现申报对象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存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中明确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不予奖补。
3.各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1份、《申报对象信用审查情况说明》(附件6)、《2023年知识产权奖补项目汇总表》(附件7),加盖各区市场监管局公章后,于7月10日前报送我局,附件7电子版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扬州市知识产权局:盛灵惠,电话:0514-89332622;
广陵区市场监管局:陈文婕,电话:0514-87828936;
邗江区市场监管局:蒋榕,电话:0514-87855909;
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史善荣,电话:0514-86860969;
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徐小茂,电话:0514-87878556;
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管局:吕军,电话:0514-87189315;
瘦西湖风景区市场监管局:刘烨,电话:0514-82773376。
扬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6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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