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就我市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认定(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
(一)注重宣传,加强培育。各区工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申报辅导,积极组织本地区龙头骨干及专精特新等优势企业参与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的认定申报。
(二)精心组织,认真填报。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要求提供《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示范园区)认定(复核)申报书》等相关材料(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为工业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申报主体为工业设计园区运营单位。
(三)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为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减轻企业负担,请各区工信部门依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本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现场查验,优先从进入我市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培育库的企业中推荐申报。
二、关于2019年度认定(复核)的江苏省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复核工作
各区工信部门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做好本区复核申报和审核工作。复核名单见附件3(已升级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应积极参加工信部组织的复核,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不需提交申报材料,视同复核通过),复核材料具体要求与认定申报相同。申请复核单位不需要在线办理,只需提供2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更名的企业须在申报材料中附更名文件)。
三、其他事项
(一)申报认定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在线填报(在线办理说明见附件4)。企业在线申报时请在材料完备后一次性提交。
(二)为便于材料备查,申报2023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认定(复核)的单位均需提供2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请各区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区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要件齐全、内容完整。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无违法违规记录及质量安全事故承诺书》(附件5)。各区纸质材料、电子版收齐汇总后连同推荐文件、汇总表(均需盖章),于6月29日前反馈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产服务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68788889,邮箱:531146557@qq.com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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